索引号 | 014046317/2025-03353 | 生成日期 | 2025-06-24 | 公开日期 | 2025-06-24 | |
文件编号 | 公开时限 | 长期公开 | ||||
发布机构 | 宜兴市水利局 | 公开形式 | 网站 | |||
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公开范围 | 面向社会 | |||
效力状况 | 有效 | 公开程序 |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| |||
主题(一) | 农业、林业、水利 | 主题(二) | 水利、水务 | 体裁 | 其他 | |
关键词 | 河流,湖泊,水务 | 分类词 | 水利,气象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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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概述 | 7月1日起实施!我省发布用水定额新标准 |
省水利厅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《江苏省农业、工业、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(2025年修订)》,将于7月1日起实施。
《定额》在《江苏省林牧渔业、工业、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(2019年修订)》基础上全面修订,吸收2024年试行的农业用水定额,成果覆盖工业、建筑业、服务业、生活和农业,实现江苏省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全覆盖,涵盖290个行业中类、423个行业小类、731项产品、2914个用水定额值,其中非农产品数692项,较2019年翻了一番。
《定额》既与国家、水利部最新定额编制导则相衔接,又充分参考国家取水定额、清洁生产、节水型企业等相关标准。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中需要进一步提升水效的企业产品(比如乳制品等),以及普遍技术先进、用水水平优于全国的工业产品和服务行业(比如机制纸、高速公路服务区等),在国家定额或者省级定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紧标准,对170项产品补充制定了先进值或领跑值,狠抓大户水效,进一步提高全省用水效率。针对热电联产、九年一贯制学校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(数据中心)等近年来广泛出现、用水量大、缺乏定额约束的行业,江苏深入研究并分类提出用水定额,让相关行业、用水单位有标可